• 认捐对象:

    欢迎广大校友和社会人士以个人或集体名义进行捐赠。

  • 捐赠方式:

    1、众筹:众筹金额不限,可一次认捐,也可按月定投,重在参与。

    2、冠名捐赠:捐赠方可选择留本或不留本捐赠。留本捐赠将捐赠基金收益以学年为周期或根据协议发放直至捐赠协议到期为止,收益不足部分由本金补充;不留本捐赠将依据具体协议,以学年为周期发放,直至另行签订协议或捐赠款项发放完毕为止,冠名要求参见《湖南大学社会捐赠项目冠名办法》。

  • 鸣谢办法:

    1、捐赠金额无论大小,学校均可出具正式捐赠票据,以感谢和纪念捐赠者对学校的深情。

    2、捐赠情况将在学校教育基金会网站及相关平台进行公示。

    3、冠名捐赠者,学校将根据捐赠人意愿冠名,授予捐赠证书,举行捐赠仪式,定期或根据捐赠方意愿开展捐赠方与受赠方的交流活动,学校在对外宣传方面,宣传捐赠方的社会责任和对教育事业的支持。

  • 管理办法:

    捐款所得将纳入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各专项基金账户,由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管理。项目执行将由湖南大学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具体实施。湖南大学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捐赠人意愿管理捐赠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