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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1]
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发展联络处(教育基金会)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巡察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5月21日二、巡察对象发展联络处(教育基金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三、巡察内容主要围绕巡察对象在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落实整改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开展巡察。四、巡察组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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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捐赠项目执行情况反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及时跟踪和掌握社会捐赠项目的实施情况与成效,回应和促进包括捐赠人在内的广大社会爱心力量对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现开展2021年度社会捐赠项目执行情况反馈工作,请有关项目管理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项目反馈,具体要求如下:1.请各项目管理单位根据项目清单(见附件1)认真填写《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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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6]
关于基金会年终财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做好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协助办理。一、因学校计划财务处网上报账单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资金拨付至分配到账有一段时间周期,请需要在今年内完成拨付的各执行单位于12月6日(星期一)前将捐赠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报送至校二办308办公室。二、对本年度到账的捐赠款项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教育基金会财务部申领《湖南省公益事业捐赠收据》,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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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并公示,确认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等单位为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2020-2022年度通过名单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发生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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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
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被确认为2020年湖南省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
近日,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并公示,确认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等63家单位为2020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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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年检合格!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通过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本级2019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检年报工作
今日,湖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省本级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检年报结果的通报。根据文件显示,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开展了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年检合格。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于2009年12月登记成立,登记管理部门为湖南省民政厅、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自成立以来,基金会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会章程,开展筹资兴学等公益活动。每年度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每年年检结果均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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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
关于公布湖南大学发展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各二级单位及全校员工对外主动谋求资源的意识和能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凝聚校友力量,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联络处组织开展了湖南大学发展联络工作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经个人及集体自主申报、单位推荐、会议评审等环节,评选出金融与统计学院等6家单位为“湖南大学发展联络工作先进集体”,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向铁生等13位同志为“湖南大学发展工作联络先进个人”,根据《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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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关于湖南大学发展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各二级单位及全校员工对外主动谋求资源的意识和能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凝聚校友力量,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联络处组织开展了湖南大学发展联络工作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经个人及集体自主申报、单位推荐、会议评审等环节,评选出金融与统计学院等6家单位为“湖南大学发展联络工作先进集体”,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向铁生等13位同志为“湖南大学发展工作联络先进个人”,根据《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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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关于确认湖南省湘江公益基金会等343家公益性社会组织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第一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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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关于评选湖南大学发展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提升各二级单位及全校员工对外主动谋求资源的意识和能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凝聚校友力量,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双一流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评选发展联络工作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1、发展联络工作先进集体:学院;管理公益项目的二级单位。 2、发展联络工作先进个人:学院分管发展联络工作的负责人及发展联络工作干事;管理公益项目的二级单位工作人员;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