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捐赠人

您的爱心捐赠可以申请抵税啦!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亲爱的捐赠人,感谢您对公益事业发展的帮助与支持!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已取得2023-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您向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捐赠,可以享受税前抵扣的优惠政策啦!

这份公益捐赠税前抵扣攻略请查收:

一、友情提醒大家这些时间节点

(1)自然人居民个人个税年度汇算时间:3月1日-6月30日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1月1日-5月30日

二、捐赠抵扣个税APP操作流程

(1)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去申报,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在“汇算地”选择本人的“任职受雇单位”。

(2)在标准申报页面,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一栏,点击右上角“新增”,填写详细的捐赠支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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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输入“53430000698554565K”。在“受赠单位名称”中输入“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凭证号”和“捐赠金额”可以参见我们为您开具的捐赠票据,选择扣除比例(捐赠扣除比例为30%或100%,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执行为准),并在备注中说明捐赠的年月和捐赠项目名称。


(4)一次可填写一张捐赠票据,如您有多张捐赠票据,请依次填写并“保存”。保存后继续“新增”,待全部捐赠票据登记结束后,即可进入下一步。所有捐赠票据信息输入完毕后,在页面选择“分配扣除”,会自动显示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合计,然后填写“综合所得捐赠扣除金额”,点击“保存”即可。


捐赠抵扣流程完成后,点击“返回”。您可以继续完成2024年度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步骤。


三、小编提示


公益捐赠“抵税”,实际上捐赠额“抵”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哦。

具体计算公式请看这里:2024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其他具体细则请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复制以下链接到浏览器查看: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c101653/202001/c5149328/content.html


四、企业捐赠税前抵扣

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法规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亲爱的捐赠人,如需查询捐赠票据号,请向我们提供您的捐赠信息(姓名、日期以及捐赠金额)

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联系电话:0731-88821602;0731-88823075

已取得捐赠票据的捐赠人请妥善保管五年哦,以便在税务机关后续有核查需求时予以配合。



文字:陈思宇

编辑:唐乐瑶

初审:曾 琦

终审:赵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