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弘扬公益精神,培育捐赠文化,充分发挥捐助兴学的育人功效,不断推动公益捐赠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动员和制度化发展。教育基金会将加强对优秀公益项目的培育与支持,决定开展优秀公益项目培育计划,计划通过三年的培育,造就一批品牌公益项目、示范公益项目、特色公益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基金会优秀项目培育计划针对全校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奖教金、专项基金等捐赠公益项目进行甄选、培育支持。

2、优秀项目培育计划分“品牌项目”、“示范项目”、“特色项目”三档进行培育和支持

3、各公益项目执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资金支持。

二、优秀项目支持内容

1、支持各项目团队开展座谈、文体活动、公益服务、实地参观、读书会等团队共建活动。

2、支持与捐赠方反馈、互动的各类活动如制作获奖学生风采录、制作反馈报告、组织优秀学子汇报等。

3、奖励项目管理流程规范及育人实效突出的项目团队或个人。

三、资助标准

1、“品牌项目”立项建设不超过3个,每个立项支持1.5万;
培育条件/目标:

(1)具有一定历史积淀。捐赠项目实施已经连续2年以上(含2年)无间断,历年的活动资料(文字、影像、获奖情况等)保存完整。

(2)具有一定的品牌效应。捐赠项目的名称、概念、内容、风格等逐步在校内形成品牌,未来能够打造深入师生内心的形象元素,形成较强的品牌传播力。

(3)具有公益文化的育人功能。通过捐赠项目,激发师生成才和发展的需求。

(4)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注重可持续发展,对未来三年该品牌项目的发展有清晰的规划思路。

2、“示范项目”立项建设不超过4个,每个立项支持1万元;
培育条件/目标:

(1)有一定规模的受益群体。项目活动覆盖面广,实施效果良好。

(2)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有计划有总结,项目运营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2人,组织团队相对稳定,能够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并开展了项目评估,评价较高。

(3)捐赠项目实施常态化运行,服务、反馈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

3、“特色项目”立项建设不超过7个,每个立项支持0.5万元。
培育条件/目标:

(1)能够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精神,结合学校、系部、专业的特色,打造富有特点、卓有成效的项目。

(2)具有创新性。能够结合时代精神与元素,在继承经典团建活动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

(3)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新闻宣传报道广泛,社会各界反响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4)捐赠项目具有优质的服务、反馈能力。

四、工作程序

1、由公益项目所在执行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湖南大学优秀项目培育计划申报书》(表1)、《项目申报汇总表》(表2)及相应的附件支撑材料至教育基金会。

2、教育基金会组织立项评审,通过者列入学校年度资助培育计划。

五、时间安排

1、6月4 日,文件印发,各单位及时通知落实;

2、6月4 日- 6月20日,申请单位仔细对照文件通知填报有关表格并准备支撑材料向教育基金会报名;请各单位安排专人汇总报送申报推荐材料纸质和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3、6月29日前,教育基金会组织评审、公示并研究确定推荐获资助优秀公益项目。

六、项目管理与考核

1、优秀项目培育计划按项目申报书中任务内容和计划执行。任务计划发生变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教育基金会备案后执行。

2、优秀项目培育计划均须在2018年12月30之前完成中期考核,考核由所在执行单位组织进行。《中期考核表》(表3)统一提交至教育基金会备查。

3、所有获得资助的优秀捐赠项目在明年6月底进行年度考核,填写并提交《湖南大学优秀项目培育计划项目终期考核表》(表4),由教育基金会审查验收。

4、所有申报项目均纳入教育基金会优秀公益项目资助项目库,库内项目实行动态管理,资助一批、储备一批,对因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由库内其他项目,择优替补。若出现预算执行缓慢的情况,据年度预算执行整体进度,适当择优增补其他项目。

七、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申报,并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

2、申报单位需提交申报表及相应附件材料(部门对照材料原件审核并加盖印章)。各类项目申报表格见附件。

3、各类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教育基金会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伍旺,徐慧 电话:88821602,88823075。邮箱:hujyjh@hnu.edu.cn,二办公楼308室。

4、根据各单位项目申报实际情况,可对项目资助个数进行适当
调整。最终解释权归属教育基金会。

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8年6月4日


附件:

表1:湖南大学优秀公益项目培育计划申报书5.31

表2:湖南大学优秀公益项目申报汇总表

表3:湖南大学优秀公益项目培育计划项目中期考核表

表4:湖南大学优秀公益项目培育计划项目终期考核表